城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该咋办

城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该咋办

一、及时利用申请信息公开措施

申请信息公开,是公民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以保证自己充分了解与自身重大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进展,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

在拆迁中,积极申请信息公开,能及时知道整个拆迁的进展情况及拆迁项目的资金状况等。对拆迁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能帮助把握好自己被征收拆迁的土地和房屋的总价值,也能让被拆迁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见招拆招,不至于措手不及,对维权心态也有一个平衡作用,这是必要的准备。

二、不要一味抵制文件签收,可以选择性签字

有一类被拆迁人会对拆迁方送来的一系列文件过于敏感,总觉得文件内容肯定对自己不利,所以坚决不签任何文件,以为这样就能保住房子或者提高要价。殊不知,一味的抵制签字,会等来拆迁方的强制拆迁或逼迁。

那面对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到底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你可以接收,但不要着急签字。因为一旦签了字,就意味着文件内容发生了法律效力,对签字人具了约束力。后期如果再想要就此维权就会显得异常艰难。

接收文件后,就得仔细审视文件内容,对合法、合理内容的文件可以选择签字。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文件就要尤为慎重了,不能分辨的要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三、主动参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利选择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且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征收方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切莫让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否则你的房子评估的价格可能会很低。其实,这样的情况普遍存在于拆迁实践中。大量实践表明:由政府指定的评估机构去评估拆迁房屋,最后的评估价格基本上都很低。

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参与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和确定程序中。

四、要保留好拆迁各个阶段的文件证据。

有证据证明违法逼迁行为是行政主体指导实施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责任的承担主体,进而达到保障拆迁补偿利益的目的。

逼迁不可怕,法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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