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批租的概念以及跟土地征收有何区别

土地批租的概念以及跟土地征收有何区别

土地批租就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即政府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而土地征收就是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过程。

土地批租

土地批租是国家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即将若干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土地批租的费用,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亦称“土地价款”,由用地单位一次交付。此外,每年使用者还要向土地出让人交纳使用金。土地出让的年限不等。出让土地到期后,国家有权将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无偿收归国有。在中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沿海城市,已开始实行土地使用“批租制”,即将若干年(一般为50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

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所规定征收的范围是:

(1) 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2) 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

(3) 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

(4) 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5) 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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