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说宅基地不能被补偿?来!律师告诉您答案!

土地有补偿吗?许多朋友说他们的房子被拆了,但他们不知道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也有朋友咨询律师“我们家的老房子已经很长时间了,几代人都住在这里,但是没有证据可不可以来补偿它?”中国的土地分为两种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不存在土地私有的情况,当我们说“宅基地是我的”,这意味着我们有“用益物权”的土地,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宅基地上的房屋也是每个人最重要的生计,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权利确认、流转和拆迁工作进展紧张,其中问题也有很多,今天律师来与您讨论拆迁房屋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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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一下中国的《土地管理法》的各项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

       城市地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保留地由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62条:

       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中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要建房,应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宅基地和村无偿用地。

       土地建房,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农用地审批手续占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农村村民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然后申请住房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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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根据上述法律,让我们来看看我们都有关于宅基地哪些问题:

1、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就没有补偿?

答:关于是否拥有补偿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说,如果所有的程序都合法只是少了那张证书这都不碍事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历史遗留的问题、管理不规范等诸多原因,不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现象经常被律师所看到,当一些普通百姓获得宅基地时,国家没有任何关于证明的法律规定,或者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要求颁发证书,证书是从哪里来的?这无疑成为许多拆迁方压低赔偿的借口。

2、“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

答:按照规定,只有一户农村村民可以拥有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应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果村民将自己的宅基地连同房屋一并出售给他人的,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如果是“一家多宅”是否就没有赔偿呢?

事实上,它不能如此草率认定,法律的房子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原则,但是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多或宅基地面积比标准既成事实的存在。

]3、对于宅基地上闲置住宅,可以强制拆除么?

答:当然是不行的,创为律师提示大家关于闲置房屋属于我们合法财产,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提到,“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用腾退多余宅基地。”这句话里用的是“鼓励”而不是“强制”,所以大家要明白强制拆迁是违法行为,宅基地关系到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可一定要“擦亮眼睛”。

4、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可以继承?

根据法律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公民有权依法使用宅基地。公民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而只能享有使用权,宅基地由村民使用,包括住宅基地和庭院,长期保持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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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民的私有房屋宅基地权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使用宅基地文物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如果公民继承使用权房子,那宅基地的使用权转移到新主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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