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在征地拆迁中,“以暴制暴”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属于正当防卫吗

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不能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最终这种现象都会汇聚称为“钉子户”,不久后,征收方就会带着法院作出的强制裁定,对“钉子户”进行强拆。相信大家在看新闻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钉子户”与征收方产生冲突,最终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产生。那么,在征地拆迁中,这种“以暴制暴”的情况,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如果实施了“以暴制暴“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能视为正当防卫?本文,我就来为您进行解读。

一、“以暴制暴”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其实我认为,在征地拆迁中,运用“以暴制暴”的行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一般来说,被征收人通过“以暴制暴”的行为来阻止征收方强拆房屋只有两种结果。第一种是,征收方妥协,当天不再进行强拆行为。第二种是,征收方不妥协,继续履行强拆裁定,当天继续进行强拆行为,但由于被征收人的“以暴制暴”行为,最终导致双方产生“流血”行为。

二、“以暴制暴”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吗?

在实践中,发生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广大群众们都会以为这属于正当防卫,但其实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中,还是有非常大的争议。其主要矛盾就在于“以暴制暴”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在实践中,征收方往往会在强拆时拿着法院作出的强制裁定,来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强拆;当然,也有个别地方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非法强拆。所以,在征地拆迁中,对“以暴制暴”能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也有着不同的观点。

一般来说,被征收人如果在征收现场挑衅征收方工作人员从而导致殴打或者群殴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一般不能适用正当防卫。另外,如果征收方工作人员带着狗或其他大型动物,并嘱托它追逐被征收人或者驱赶被征收人的话,被征收人造成损伤,那么征收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当然,反之也是如此。

这里还需要告诉广大被征收人,正当防卫是法律鼓励且保护的正当行为。而“以暴制暴”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具相应的司法解释。所以,广大被征收人们在遇到违法强拆时,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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