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板房拆迁】“大板房”拆迁如何补偿

2020年10月19日,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开展了钟楼区大板房综合治理工作,据了解搬迁项目用地指标已落实到位,规划、设计方案也初步完成,要力争10月开工建设。

大板结构住房,简称“大板房”是指由预制钢筋混凝土大板拼合焊接而成的装配整体式住房。大多建造于20个世纪80年代初,受制于当时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件,大板房使用年限短、抗震设防低。根据公布的相关消息,钟楼区政府关于大板房治理项目依据“地段好、配套全、品质高”的建设原则,搬迁项目用地选址在生活配套设施健全,户型精心设计,大、中、小面积全覆盖的地段。

那么,既然此次拆迁或者搬迁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那么我们可以猜想这一项目的补偿标准对于大部分被拆迁人来说应该是利好的。但是,我们了解到该项目初步的补偿标准为:货币补偿,每平米12800元;产权置换,差额部分按照16000元每平米回购。

我们从相关网站上查询到,该地块周边房屋市场价格都在18000元每平米左右。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那么补偿的货币完全不够重新购买同等面积房屋;如果选择产权置换,由于存在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面积的差距,被拆迁人还需要再自行拿出最少20万左右置换安置房。

根据我们国家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的规定:“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确保被征地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要督促认真落实补偿安置政策规定,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住房安置要充分考虑生活习惯和生产需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人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也就是说,拆迁或者搬迁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并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由此来看,常州市开展的钟楼区大板房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征收补偿标准,并没有在实质上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困窘,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增加了被拆迁人的经济压力。

那么,如果确实按照这一标准来进行拆迁补偿的话,相关被拆迁人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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