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审批,这些土地违法行为,可以举报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征收集体土地时,就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那么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审批,这些土地违法行为能不能举报的?

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审批,这些土地违法行为,可以举报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审批等违法征地行为,发现的公民是有权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审批,这些土地违法行为,可以举报吗插图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