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赖利益】行政机关作出的承诺形成了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属于合法权益范畴

    【裁判要点】 当事人据以主张损失的厂房并未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国土、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批,更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其提供的政府以及有关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非法定的、有效的土地房屋产权凭证,不能据此认定厂房已转化为合法的建筑物。故当事人主张其厂房应按照合法房屋的标准予以赔偿,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依法难以支持。但是,从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确认函、产权证明等证据材料看,被拆除厂房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取得了土地所有人村委会的许可,也得到了政府镇国土所等单位或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对此,当事人对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