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宅基地收回】坏消息:农村宅基地将被集体收回?若有四情况之一,村民要注意了

    在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村民住房保障的基础。宅基地的使用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村民或城镇户口人员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在法律层面上应当被认定为无效。这也是从我国地少人多的国情出发,尽可能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 近些年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进行,宅基地的使用政策在逐渐明朗化。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明确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政府应当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保障村民实现户有所居。那么宅基地的收回将不能再回避,下面我们一起…

    农村拆迁, 拆迁资讯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