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认定了“非本村常住人口”,就不能拿到拆迁款?

    在安徽省的某个村子有一位叫刘女士的普通村民,刘女士的户籍从出生后就没有迁移出村子外,在1996年后刘女士一直在外打工,由于存在里承包的地被村里的生产队调整收回了。 到2012年,所在地的公安局详细的了解了刘女士的具体情形,第二年就为刘女士补办了相应的户籍,并批准了刘女士属于村的村民这一事实。 在此之前补办居住,村里属于刘女士的土地被列入征地范围,负责人收集和乡党委的告知刘女士常住人口登记核查前村,刘女士的户籍还没有补办,刘女士不属于安置对象的位置,在村里得到同样的补偿是不可能的。 对此刘女士很不…

    农村拆迁,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4日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指什么?有什么关系?

    《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属于两个以上农村集体所有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农村经济组织由本乡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村民小组负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所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上述法律还列举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团体拥有的四个土地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这是不正确的。 (一)村民小…

    农村拆迁,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