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征地拆迁维权“三板斧”,拆迁补偿不发愁!

律师解了征地拆迁案件,发现许多当事人不知道如何争取和维护征地拆迁的合法权益。在遭遇非法征地拆迁时,每个人都更有可能选择非正常的表达渠道,导致维护权利的困难。

征地拆迁维权第一板斧:善用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授权委托的组织和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政府信息被积极地引导到公众或个人或组织开放的制度。

很容易理解,政府把自己的一切公开给老百姓,让人们知道政府正在做什么以及它是否合法。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被称为“三板斧”,用于征地拆迁权保护。可以看出,在专业拆迁律师眼中,土地征收信息的公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为什么土地征用信息的公开如此重要。作为一个被征收的人,我们应该怎么办?

为什么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很重要?

在农村地区,由于许多应披露的征地信息未公开,被征地农民不知道如何申请公开信息。通常情况下,农民的土地和房屋都被稀里糊涂的被征收,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也受到严重侵害。

征地信息的公开是加强征地管理,依法推进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的基本要求。它也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的重要渠道。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专业拆迁律师可以根据政府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态度和结果来判断该征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此时可能存在非法活动,同时通过申请政府信息披露收集重要证据。有针对性,提高维权成功率。

可以看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基础和前提。

政府信息公开向谁申请?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市、县政府组织用地报批和征地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等信息由市、县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产生。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是征地实施的主体,也是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

哪些征地信息应当公开?

(一)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征地信息

1 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土地还应当披露省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实施方案的文件;

2 当地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的文件(土地面积 补偿标准 安置路线和其他批准变更与申请情况相比,转发文件应明确说明变更后的情况);

3 土地征收通知和征地批准前程序的相关认证材料;

4 市、县政府土地编制“一书四计划”(建设用地项目报告手册 农用地转换计划 补充农田计划 征地计划 土地供应计划;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 “项目”,即建设用地项目报告规格 农地转换计划 补充耕地计划 土地征收计划);

5、征地后实施征地公告和征地移民安置计划等相关材料。

(二)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公开的征地信息

1、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

2、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

4、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

5、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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