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拆迁有人分了20套房,有人一套还得贴钱,为啥?

拆迁分了20套房?还别不信,在福建省石狮市黄某某就遇上这样的事情了,黄小某名下被拆迁的住宅面积合计为2088.73平方米,黄小某选取了共计二十套房屋作为拆迁安置补偿,并提取了其中的七套安置房登记到其儿子名下(部分已售出),余下十三套安置房至今未交房。

为什么有的分房这么多?有的分房这么少?

拆迁是对原来的利益的补偿。如果原来住房面积多,那么拆迁后,理应获得更多的补偿。如果原来本身就少,那么自然就分房分的少。另外,我们可能对一套这样的概念理解不同。有的地区每人安置面积25平米,作为一套。如果家里有8个人加上各地的独生子女政策这样的,那么分的就更多了。并不是每人100多平,家里只要有100平住宅就能换七八百平的楼房,这可能是误会。

但是为什么有的人一套还得贴钱呢?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比较多。建议这种的及早维权比较好。

1.在房屋调查阶段是否将无证的房屋认定为违建?没有给与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即“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在评估阶段,是否存在评估机构故意造假,评估不实的现象?

为了避免评估机构收到干扰,评估机构是由拆迁户协商选定,协商不了的抽签或者其他方式定。另外评估师签字也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评估过程要尽可能的客观,这样结果才能更公平的反映拆迁户的利益。

3.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类的文书,是否积极维权?

这类文件,救济的期限有限,过了诉讼时效想要维权几乎不可能。因此,及时的提起诉讼,非常重要。

这三大方面是决定是否能拿到合理补偿的关键。拆迁户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可能不懂专业的法律知识。这时候尽量选择专业的拆迁律师去维权,效果可能大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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