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致人受伤】强制拆除房屋过程中,致人受伤的,这要纠纷谁该来承担?

导语: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从而促进征地拆迁项目迅速开展。事实上,国家决策的根本宗旨,以振兴地方经济,让人们幸福生活,每个人都可以安居乐业。

但是,在具体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出台的利民政策却变了味,由于征地拆迁致人伤亡的案件时有可能发生。导致案件发生的根本问题原因主要在于许多被拆迁人都觉得拆迁方给的补偿款太少,或者拆迁方对房屋进行偷拆、乱拆或者强制拆除……

自己的房子面对被拆除暴力的情况下,受影响的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暴力似乎已经成为一个选择,从而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已经成为一个必然的结果。

国家制定征地拆迁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富国富民,却是我们现在却发展问题成了伤人致死事件,总要有人来对这样的结果可以负责。那么,到底谁应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呢?

对于这种情况的严重客观现实,律师认为“案例分析原则”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平衡补偿利益和责任的分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对被征收人的一个交代。

当土地征用和拆迁事件发展到受伤致死的地步时,在大多数情况下,拆迁方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受伤或导致主管或工作人员死亡。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相信我们会觉得可以原谅,谁让拆迁人员把房子拆了呢?

但是,律师需要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即使这种行为可以原谅,但在法律面前不能让人体耐受性。无论你是脆弱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然,罪责的承担是需要按照具体的犯罪行为情节来判断的。也就是说,征拆方在强制进行拆除房屋的时候可以致人死亡,违反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是需要通过定罪处罚的。但会按照情节的轻重来酌定罪责的程度。

强制拆除房屋过程中,致人受伤的,这要纠纷谁该来承担?

具体说来:

一、倘若征拆方在拆迁房屋的时候,使用暴力对个人拆迁和暴力的程度可能会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

那么在这种发展情况下,如果被拆迁人采取防卫的暴力解决措施,致使强制拆除房屋的人重伤或者通过死亡,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或者没有正当防卫,在判处刑罚的时候应该及时作出自己无罪的判决或者把处罚减轻。

二、倘若征拆方在强制拆除房屋的时候,被拆迁人无意或者不小心把征拆一方致伤致死,那么就能够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在量刑时应该把过失心态考虑在内,能够偏轻处罚。

三、 被拆迁人故意伤害或者杀害出于仇恨或者愤怒强行拆迁房屋的人的,视为故意伤害或者谋杀罪,处罚应当按照作案手法和有关因素确定,能够从重处罚。

四、如果是故意报复行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征收拆迁人员的房屋强制拆除后,也应认定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

当然,上文中的分析只是概述,在具体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涉及到的情况会比较研究复杂,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发展作出处罚。

上面说的是拆迁导致的伤亡分析。当然,除这些之外,当然也有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导致被拆迁人伤亡事件的责任承担。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采取威胁、暴力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方式逼迫被征收人搬迁,给被征收人带来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能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法的,依法处罚。

也就是说,对征用土地或者拆毁房屋的人使用暴力手段骚扰、强迫或者强行拆毁被拆毁人的房屋,造成被拆毁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依法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触犯了刑法,刑事责任也需要进行。上述分析同样适用于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使被征收人的人身利益受到侵害的法律制裁。

而如果从被拆迁人利益相关保护的角度分析来看的话,律师要向各位被拆迁人提个醒:在面对国家强制拆除的行为时,千万不能通过采用暴力的方式制止,毕竟你是一个人,同强大的公权力相比,力量要更小一些。能够对行政征收方进行搏斗的,只有一个法律。

因此,在面对逼迁、强拆的状况时,应该先报警,报警录音记录作下来为证据;其次,一切相关视频,照片和其他材料收集好,尽可能的实事求是减少;最后,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最后,律师凭借多年的征地拆迁代理工作经验告诉您:在面对拆迁的状况时,让自己的合法经济利益问题得到有效维护、让补偿利益不断提高也是有可能的。

但在保障自身合法利益方面,需要制定一套系统的方案,结合协商,诉讼,复议等科学手段进行全面的,必要时可以利用媒体的力量。 只要方法使用得当,补偿效益大大提高的现象也是可能的。

但是,如果被征用的人一时冲动,诉诸暴力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所有的希望都会破灭。 他们将面临沉重的法律责任和可能的监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