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送达后该做什么

对于征地拆迁大家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生活中很多朋友们经常会遇到拆迁等方面的相关事宜,但是拆迁的话也是需要相关的手续等问题,大家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那么征地拆迁送达后该做什么?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征地拆迁送达后该做什么

在拟征(转)用土地基本情况告知书在拟征(转)土地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村民小组告知3天以上后,我处工作人员对拟征地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实地丈量、登记,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权属、地类。

拟征(转)用土地丈量、调查工作完毕后,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认可的丈量原始登记表数据上的进行汇总,制订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并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如原始登记表或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产权人拒不签字盖章的,可采取照像、摄像等方式取证,并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上报资料中我处会附相关情况说明。

调查、确认工作完成后,我处根据土地、房屋丈量原始登记表、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编制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征地位置、地类、面积、费用补偿综合标准。

拟征(转)用土地基本情况告知书;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征用土地方案,将作为报件资料交予用地单位,与其它相关资料一同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用地单位需在收到征(转)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处衔接,我处会要求其出具用地科书面通知单、省人民政府审批单,我处将根据通知单与审批单起草征(转)用土地方案公告。征(转)用土地方案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征地用途、范围、地类和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地点等。

  二、城中村拆迁时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1、把与房屋产权相关的手续、证件的原件存放到安全的地方,谁要只给复印件,不要轻易交出原件。

2、嘱咐家里人,尤其是家里边的老人,补偿没有谈好的情况下,不要签字。

3、用手机或摄像机把房子从里到外录相留证。

4、如果遇到拆违或者强拆,不要暴力抗拆,不要违法上访,更不要聚众游行,要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5、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可以收,可以看,但不要随便签字。

6、向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咨询,并保持与律师的联系与沟通。

  三、拆迁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以上就是关于征地拆迁送达后该做什么的相关介绍,征地拆迁大家可以了解相关的制度,同时也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流程,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办理起来也能省去一些麻烦,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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