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没有法院准许强拆算不算违法行为?

  摘要:房屋拆迁中,有的拆迁方在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没有谈妥,并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拆迁方有可能趁被拆迁人不在家里组织人员强拆房屋,根本不走法定程序,那么拆迁方没有法院准许强拆算不算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在房屋征收中,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实施强拆行为。对于合法建筑的强拆必须要在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申请。所以,拆迁方没有法院准许强拆算是违法的。

  房屋拆迁过程中,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拆被征收房屋的权力。即使被征收人已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形,行政机关若要实施强拆,也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准许才能强制执行。

  另外,很多被拆迁人认为没有法院准许拆迁方是不能强拆的,但是这里需要清楚一点,是强拆什么类型的房屋。如果是合法房屋的话,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需要强拆的话,是一定要有法院准许才可以。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就存在违法情况,即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强拆。不过强拆违法建筑也是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程序来进行的,而一旦强拆过程中有违法情况,强拆人员人也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应先补偿、后搬迁。依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所以,拆迁中一定是补偿到位后才进行搬迁,补偿不到位,可以拒绝搬迁,且禁止暴力强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的确立能充分保障被拆迁人利益,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被征收人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的情况,也为拆迁方强拆房屋前所必须申请法院准许,否则算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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